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的过庭祥老人,十六年来始终为已故妻子严爱荣的医疗事件奔走维权,只为追寻医疗公正,守护逝去亲人的生命尊严。
一、事发经过:就诊遭遇多处违规诊疗
2009 年 2 月 11 日凌晨,过庭祥的妻子严爱荣身体不适,轻微胸闷!轻微胸痛!从七楼步行下楼!过庭祥用自行车将妻子送往临川区政府卫生行政规定的教师定点股份制二甲人民医院就诊。彼时医院门诊区域漆黑无人,过庭祥遂带妻子进入住院部,乘电梯至三楼,该楼层插牌显示 “内三科”,实际为肿瘤科。当时科室内病员较多,仅徐护士一名护士负责护理工作。
徐护士随后叫醒值班的执业助理医师徐医生接诊。据过庭祥陈述,值班医生徐医生未先询问严爱荣病情、未规范开展问诊查体,便拿出病情诊断栏空白的《病危通知书》要求其签字。过庭祥提出质疑后,值班医生徐医生才在诊断栏填上 “心梗”,并以 “不签字将影响医治” 为由催促,过庭祥无奈签字,至此医患关系正式确立。
此后,过庭祥多次催促值班医生徐医生联系主任医师对严爱荣进行抢救,均遭拒绝。最终,严爱荣在医患双方签字《病危通知书》后的六个半小时内离世 —— 期间无任何执业医师对其开展医治或抢救,仅有不具备法定医治权、处方权(据卫生部官网信息,值班医生徐医生2012年 1 月 8 日无相关资质)的执业助理医师徐医生独自在非其执业范畴的肿瘤科处理,过庭祥认为此举直接导致本不属致死范畴的肾病患者严爱荣死亡。
二、维权历程:十六载艰难跋涉,多环节遇阻
严爱荣离世后,过庭祥认为值班医生徐医生的诊疗行为存在严重问题,自此开启维权之路。十六年来,法院产生(同一案由)行政诉讼拾审拾判!民事诉讼,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一案变两案最终裁定撤诉!十六年间,他先后提起多起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卫生行政执法及移送犯罪部分至公安未得支持!向公安报案却获得不予立案通知书!
他向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监督,得到 “认同不予立案决定” 的答复;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行政诉讼、行政处理等案件开展司法监督,未获支持。在针对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诉讼中,过庭祥多次申请法院调取值班医生徐医生资质资格的原始档案(其质疑 2009 年 2 月 11 日及此前徐医生资质合法性,需档案核实是否涉嫌 “非法行医罪”),均遭法院驳回,至今未获取合法合规的原始档案材料。
三、核心争议点:医疗与审理环节存多重疑问
过庭祥坚持认为,整个事件及后续审理存在多重关键问题:
医疗环节违规:依据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属特殊行业,医患双方签字《病危通知书》后,医方应立即组织肾内科、心内科等相关科室的合法执业医师会诊,制定需经患者同意且由家属签字的抢救方案并实施 —— 但医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组织会诊、未制定抢救方案,最终导致严爱荣离世。
病历与鉴定造假:科主任医师周医生被指伪造三点查房记录,该行为已由(2012)抚行终字 17 号判决书认定为 “失实”,过庭祥认为周医生书写的病历及签字应依法认定为 “伪造证据”;此外,江西省医学会(2009)38 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被指强行提取造假病历作为鉴定依据,过庭祥主张该鉴定书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属 “造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法院审理存疑:缺乏患方签字的抢救方案证据,但法院仍认定严爱荣是医方抢救无效死亡,过庭祥对此提出质疑:“全国范围内,哪位执业医师敢承认参与了严爱荣的救治及抢救工作?哪位执业医师有法定权力确定严爱荣的病情属性?” 他同时怀疑部分办案人员涉嫌违规,存在包庇相关人员的情况。
四、诉求与期盼:坚守正义,期盼真相
如今,古稀之年的过庭祥仍未放弃,他向相关权力机构提交请求,查询原始档案核实是否涉嫌非法行医,希望能讨回属于妻子和自己的权益与公道。十六年间,过庭祥提起多次(同一案由之行政诉讼),十六年的执着与坚守,在法制社会追求公平正义、依托公道体制的背景下,不仅是一位老人对妻子的深情,更是对医疗公正的迫切渴望。截至目前,过庭祥的维权行动仍在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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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西抚州过庭祥十六年维权路:追讨医疗公正,守护妻子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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